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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永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8-10-26 13:38:5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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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罗永健等同志任职如下:

(一)正处级

罗永健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二)副处级

李元胜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张婷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

焦娜同志任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8年9月5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