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学校研究生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监督、严谨规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成立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由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考试组、面试组、记录组、考务组)组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院的复试工作,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签订保密承诺书,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成立复试监察小组和工作小组,审核本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考生资格。
监察小组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录取结果,监督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拟录取信息发布,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完成落实复试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协调组负责整个复试环节的统筹安排和衔接。
三、复试录取流程与时间安排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包括:复试资格公示与通知 思想品德考察 专业笔试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综合成绩公示 拟录取公示。
序号 | 工作要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复试资格公示与通知 | 2017年 3 月20日- 3月 22日 | 1.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2.电话通知。 | 网络公示 |
2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2017年3月25日8:15-9: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4楼会议室 |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
3 | 专业笔试测试 | 2017年3月25日9:45-12: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附302教室 | 考试内容参阅我校2017年招生简章 |
4 |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 2017年3月25日14:00-14:40 | 经济与管理学院附302教室 | |
5 | 英语水平测试:面试 | 2017年3月25日 15:00-18: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附303教室 | 自我介绍、短文朗读与抽题答问 |
6 | 综合素质面试 | 2017年3月25日 15:00-18: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4楼会议室 | 现场抽签、单独面试 |
7 | 复试综合成绩公示 | 2017年4月3日-4月14日 | 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 网络公示 |
8 | 拟录取公示 | 2017年4月底 | 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 网络公示 |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与公示
1.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本专业接受适当人数调剂(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调剂要求及程序见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调剂系统的操作,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
3.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4.研究生复试人员资格公示:
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研究生处主页。
(二)复试基本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④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⑤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⑥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核时上交到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3.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报到(报到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参加复试考试。
4.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不能够录取。
2.英语水平测试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
(2)面试内容:自我介绍(2分钟)、短文朗读、抽题回答,满分40分;
(3)笔试内容: 阅读理解,满分60分。
3.专业课笔试
(1)考试内容:参见《湖北民族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社会实践、学习科研、工作表现、人文素质等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时间安排: 2017年3月25日14:40-14:55现场抽签
2017年3月25日15:00开始面试
(2)候试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附301
(3)面试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5.专业面试
(1)全体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依次入场面试,其他考生在候试厅等候回避,面试完毕者不得返回候试厅,复试厅与候试厅内均进行电子信号屏蔽;
(3)面试考生专业面试要求与内容:
1)考生自我介绍:不得介绍本人姓名,不得透露相关亲属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录取;介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第一学历及专业、录取后专业学习计划和目标,学习时间安排,限时3分钟;
2)随机抽取题目,考生二选一现场作答,限时5分钟;
3)面试老师提问,考生现场作答,限时5分钟。
(4)面试组打分,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交由书记员统计收档保存。
四、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任何一个环节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未参加和未完成复试者,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学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公示。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招办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录取程序公布以下信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或宣传橱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招生计划及缺额、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参与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本学院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本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都要录像。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7.我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 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15172846679,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8.经管学院联系方式:
王老师:13635766766 黄老师:138727395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