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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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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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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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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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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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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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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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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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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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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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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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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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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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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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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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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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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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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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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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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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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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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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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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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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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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湖北省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考察考生专业素质为重点,注重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严格按国家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要做到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学科特色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察考生的学术潜在能力素质。
3.加强监督,严谨规范。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提高复试的规范性,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复试
1、复试人员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导师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2、复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4月15日
(2)复试应包含以下几项:
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总分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对实验方法和操作技能的熟悉情况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和基本心理素质;参与面试的导师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要做好现场记录并全程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提问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加试专业课程为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三、复试基本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④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⑤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资格审查时上交。
⑥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的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察时上交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3、复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报到,进行复试。
4.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四、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各我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条款。
咨询电话:
段老师18986859680 余老师 13986850633
办公室 0718-8437531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3月23日 报到(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报到)
2017年3月24日 复试
2017年3月25日 上午8点体检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