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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4湖北民族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2019-05-13 16:02:4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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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湖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等规定,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8日连续两次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人报名,现发布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bmdzfcg-2019014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招标内容:2018-2019年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服务,包括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有机废液、重金属、有毒废液、固体废弃物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5.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3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631430,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发布。

十、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民族大学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9年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湖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等规定,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8日连续两次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人报名,现发布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bmdzfcg-2019014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招标内容:2018-2019年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服务,包括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有机废液、重金属、有毒废液、固体废弃物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5.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3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3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者,可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631430,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发布。

十、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民族大学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行政大楼5楼527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59856

湖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