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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06-30 16:50:43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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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湖北民族学院开展了巡视,2017年3月28日,向湖北民族学院进行了巡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要求部署,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

2017年3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党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及省委巡视办、州委领导的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学校党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整改,在整改工作的政治高度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整改工作的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省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切中要害。学校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在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上,学校党委书记吴建清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随即召开党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进一步统一了全校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为确保省委巡视办提出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不落一件,不虚一事”的要求落到实处,巡视反馈会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常委会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吴建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顿祖义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涉及整改内容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学校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细化分解,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到位、巡视意见落实到位、巡视成果运用到位。

(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学校党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按期报送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19类问题细化为37个具体问题,确定了140项具体整改举措。每一个具体问题又从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等4个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问题整改,对37项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立竿见影,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能快则快,尽快见到实质性效果;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

(四)强化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学校党委紧扣反馈意见,及时加强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学校信息督办科对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督导工作方案,对照清单逐项跟踪督导,每月通报各责任部门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逐项对账销号,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充分发挥督促、检查、问责功效,不断督查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力争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主动加强与恩施州委、恩施州纪委的沟通联系,积极接受恩施州委、恩施州纪委对我校的巡视整改督办。

二、紧扣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在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精神不到位,政治敏感性和看齐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与自身工作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5月27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吴建清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校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认领在“四个意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注重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实效性,务求学深学透,特别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思践悟,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有效推动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改革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了全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针对思想政治工作未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的问题。一是起草贯彻落实全国、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发〔2016〕31号文件的具体措施。二是调整2017年经费预算细目,生均思政课专项经费达到20元的标准。三是在办公场所配置、教室安排等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证思政课建设需要,优先安排思政课教室。四是拟对年龄在35岁以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应届博士研究生按照人才引进待遇予以引进,今年新招聘政治辅导员16人。另外,将辅导员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转岗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五是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

2.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没有到位,贻误重大发展机遇的整改情况

(3)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严重缺陷,不讲规矩的问题。一是在5月27日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反省原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出台《领导班子谈心谈话交流制度》,将领导班子的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化。三是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会议规程等作了明确界定,明确要求会前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未沟通的议题不上会,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意见有较大分歧的议题不上会,条件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确保会议决策科学、高效。四是提高决策水平与质量,要求上会研究的事项必须有议有决,信息督办科根据会议决定进行督办落实,定期发布《督办通报》。五是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成立了“湖北民族学院武陵山片区发展研究院”。与恩施州7个县市深入调研,精准对接,确定了一批服务地方的项目开展合作与研究。

(4)针对党委班子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主动谋划和把握不够,研究学校发展思路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根据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湖北民族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作了补充规定。

三是根据应用型大学建设需求,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反馈意见,深入研讨,充分论证,进一步明确了高水平应用型民族大学的发展定位。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与发挥核心作用方面

3.关于校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担当精神不够的整改情况

(5)针对班子配备不齐、结构不优问题的问题。5月22日,学校召开干部教师大会,省委宣布顿祖义同志担任湖北民族学院院长,班子已配齐。

(6)针对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和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一是在5月27日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反思班子及个人开拓创新和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区位,强化使命担当。二是成立了校园扩建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建设专班,以更名大学为抓手,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成立更名大学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更名大学申报及筹备工作。三是制定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制度,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控性等方面保障重大决策本身的科学性。四是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制定出台了《2017年度主要工作督办方案》,加强对重点工作跟踪督办。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未坚持的整改情况

(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未坚持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党委书记、院长分别带头执行书记、院长末位发言制度。二是前置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论证和审批程序,明确要求会前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未沟通的议题不上会,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意见有较大分歧的议题不上会,条件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确保会议决策科学、高效。

5.关于学习抓得不紧,精神之钙缺失的整改情况

(8)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达标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管理的通知》,对22个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提出要求。二是党委宣传部起草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后发布了《党委、分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三是党委宣传部到各基层党组织对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督导。四是每月对22个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保证每月组织一次学习,逐步提高学习效果。

(9)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教育没有记录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教育没有记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三是统一印制《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四是组织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就巡视整改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督促推进。全校在5月11日各党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5月下旬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印发《关于对校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学校领导带队对各分党委(党总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及分党委(党总支)基本情况台账和工作记录进行督查,对党支部基本情况台账和工作记录进行抽查。六是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培训。七是印发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并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定》,规范了党员领导人员在“支部主题党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八是要求从2017年3月开始,“支部主题党日”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把开展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6.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未严格坚持的整改情况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书面通知当时相关责任人对“三会一课”次数情况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另一方面在现在支部5月11日的组织生活会上就相关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各支部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三是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11)针对个别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和科技学院党委对发展王某入党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作出说明,科技学院党委责令外语系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党委组织部对2013年以来已有10名学生预备党员因违纪违规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作出说明。三是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关党委书记、组织部副部长蔡清万同志以“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会议记录辅导培训”为题开展讲座,介绍发展党员工作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及通过模板详细介绍了各类会议的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四是印制《发展党员专项会议记录本》。五是安排各学生党支部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安排支部大会学习发展党员流程。 六是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5月举办2017年春季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党校组织2017年春季发展对象培训班。

(12)针对党员意识不强,欠缴党费数额较大的问题。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领导班子及相关领导对未足额交纳党费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党委组织部对“目前仍有24.72万元未收齐”已整改到位作出说明。三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我校党员意识不强,欠缴党费数额较大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四是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精神,把每月交纳党费作为支部主题党日“规定动作”,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三)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

(13)针对党委班子看齐和对标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管理的通知》,对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以及档案管理、督学检查等作出规范和要求。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切实推动党内教育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三是深入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推进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 四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校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五是印发《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准则》《条例》集中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14)针对学院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长履责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明确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增强领导班子履责意识,提升履责能力,制定实施《2017年度主要工作督办方案》,对重点工作特别是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办。二是学校党委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纪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三是制定领导班子谈心谈话交流制度,建立工作定期交流机制,党委书记、校长定期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履责情况进行工作约谈和提醒。

(15) 针对“干部职工多占住房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校有35名干部职工拥有2套以上政策性住房,其中校本部24人,附属民大医院11人。二是分类开展整改。已有9人已办妥政策性住房腾退手续,腾退房屋9套;已有6人拥有的原政策性住房已经上市交易,无法腾退房屋。根据文件规定及恩施州房产交易中心确定的交易价格,按其差额上缴收益所得,合计收取房屋处置收益所得36.46万元;有8人属于婚前房产,未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有6人属经地方政府同意购买第二套住房,符合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有3人属于学校引进人才,产权暂归学校,个人拥有居住权,待服务期满后再按规定予以确权;有1人属按政策规定加价购买;尚有2人正在整改,已提供配偶售房单位书面证明,待整改完成后将结果反馈我校。

8.关于纪检机关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6)针对纪检机关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根据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对各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2017年纪检监察调研课题工作,联合我校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平台,组织全校纪检干部、研究人员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探索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律。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讲政治、守规矩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契机,加强了对全校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法纪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起到震慑作用,组织观看湖北省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翻印发放警示教育材料《身边的警示》、《人民的名义》等177份,副处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学校办公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纪律提醒。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再监督职能,围绕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研究生复试、人事招聘等重要工作开展监督。三是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发现并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建立了监督协调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数据报送制度,各分党委(党总支)纪检组按月向学校纪委报送践行“四种形态”、廉洁教育、问题线索等情况。公布了学校纪委举报电话及邮箱,开展大接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做到案件办理查审分离。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推进标准谈话室建设,加强办案安全力度,及时调整了纪委监察处内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向学校人事部门报送了纪委监察处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申请增设案件审理科,具体负责案件审理工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积极争取参加上级纪检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认真开展校内基层纪检干部培训。坚持落实周一上午处室例会制度和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全处人员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和案例讨论交流,掌握领会党纪党规精神实质,熟练运用党纪党规有关条款,提高查办案件能力水平。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不严的整改情况

(17)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不严的问题

针对个别教职工违规整酒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办公网、微信平台、会议等形式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持续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提醒,使节假日期间廉洁提醒成为常态。二是关口前移,提前防范。对2017年“五一”至端午节期间教职工操办的所有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报备统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申纪律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强化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核查专班,分组对恩施市城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进行现场核查,形成震慑,传导压力。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初核。学校纪委对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初核方案,成立初核调查组,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各项调查处理工作按时序推进。二是迅速整改。针对初核中发现的问题,学校纪委责令该单位边整边改,限期对2013年-2015年期间违规报销资金进行清理和收缴,单位领导班子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成立违规报销问题清理小组,全面清理违规报销资金,违规支出资金已全部清退,形成了震慑,传导了压力。三是严肃追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单位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中层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班子成员退缴违规发放的补助奖金,现已全部清退完毕。责令4名违规报销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深刻反思,于5月26日在中层干部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

10.关于违规实施政府采购,涉嫌利益输送的整改情况

(18)针对未按法定要求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一是组织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属本科高校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仔细研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中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应严格按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限额标准,结合学校资金构成情况。深入校属各单位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配合学校财务处认真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2017年学校财务处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与招标管理处严格按照程序,对使用政府采购预算的“湖北民族学院武陵山文化传播研究与应用创新平台桌椅及软件采购项目、2017年行政办公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等20个项目在逐一申请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书后实施采购,做到了“应采尽采”。三是在相关职能部门范围内,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批评,要求进行反思,学校分管领导对财务处、采购与招标处责任人进行约谈。

(19)针对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出批评,相关责任单位采购与招标处、发展规划处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水平。采购与招标管理处采用集中学习、自学和针对具体项目商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室业务学习,及时了解采购与招标的最新政策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准确吃透,规范操作,依法采购。三是对实验室耗材采购,按照2017年相关政策要求均采用学校集中统一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四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修订了《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拟定了湖北民族学院采购流程、关于协议供货的相关通知,修订了采购立项审批表。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采购与招标管理处保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九项规章制度。五是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采购与招标的工作培训。六是自 2016年开始,学校对通用行政办公设备类、办公家具类、通用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批量集中采购。2017年还就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部分项目公开遴选协议供货服务商。从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避免了分包拆包、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20)针对违规向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采购物资设备的问题。一是该宗设备采购合同已于2015年终止。二是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批评,两位原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加强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根据项目特点,评审委员会对项目供应商资质认真审核,把好招标采购的重要一关。四是加强对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学习。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1.关于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21)针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理顺资产权属关系。2014年秋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资产存量进行全面清查并出具了资产清查报告,2015年6月,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后,2015年11月已对部分产权不实资产予以调账,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并按财政规定同步完成了当年财务、资产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已实现了固定资产账账相符。二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6年4-7月,在全校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动员大会,两次聘请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核实资产,经过依账核物、以物对账,全面摸清了学校的家底,弄清了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我校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据实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年末,按财政规定同步完成财务、资产决算报表编制工作。三是落实实物盘点、信息公示制度,实施资产信息动态管理。2016年学校建立了资产管理员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责任,定期抽查盘点,核实资产存量,通报盘点结果,建立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四是建立资产管理监督问责机制。重视资产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资产管理,2016年以来学校在精简机构改革中健全了资产管理内设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有效使用,凡因管理缺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毁损以及账物不符等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和追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五是对时任财务处长、现任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提出批评。

(22)针对隐瞒资产收益未缴国库的问题。一是按规定使用资产收益专用票据。2016年初按程序取得省财政厅关于我校国有资产出租批复文件,领取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二是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2016年1月起,学校规范了国有资产出租及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票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缴入省级财政专户,自觉接受财政监管。三是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016年1月起,将国有资产收益列入“财政补助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不再作为“其他收入”。

四是对时任财务处负责同志对国有资产账账不符问题提出批评。

(23)针对资产出租未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摸清情况,调整出租资产管理体制。二是落实法人财产权,规范资产出租行为。2016年3月,学校本部按程序招聘社会中介机构对所有出租门店进行依法评估,2016年4月,取得省教育厅、财政厅正式批复文件。与此同时,清理核实未到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及资产收益情况,所有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均高于评估报告中的公允价值。三是附属民大医院经营管理的6个租赁项目(含学校产权2个),已于2017年5月完成出租资产项目评估,2017年6月,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出租资产项目,已按程序呈报湖北省卫计委审核,正在批复之中。四是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校本部对已到期的13个门店,重新立项申报,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租公告,分别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学校招标平台予以招租。五是着手起草医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出租出借评估、报批、公开招标和收益上缴等管理内容。六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增设“资产经营管理科”,配备相应人员,统筹规范管理校本部及二级法人单位经营性资产,依法经营,实现保值增值功能。七是对涉及部门负责同志提出批评。

(24)针对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问题。一是医院发现延迟签订合同的情况后,积极进行整改,并于2016年10月及时收回租金差额,弥补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损失。二是医院对资产出租出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明确责任。对时任护理部主任,医院已在职能部门干部会议上提出严肃批评。

12.关于违反规定有偿招生的整改情况

(25)针对违反规定有偿招生的问题。一是4月30日前,在任校领导班子成员已足额清退所领取的招生补助。二是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多次在干部会上就该问题做了自我批评,其他相关领导也在不同会上做了自我批评,并对涉及到的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强调了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和财务纪律,坚决实现阳光招生。三是对科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诫勉谈话。

13.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有偿集资的整改情况

(26)针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未经批准擅自有偿集资的问题。一是深刻反思,充分认识违规集资的危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学校党委对此问题深刻反思,于5月27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了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做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学习,强化依法理财和责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强化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治校、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管,严防再次出现此类问题。监察处、审计处加强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对出现违反规定的经济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4.关于自定土政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科级干部任免的整改情况

(27)针对自定土政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科级干部任免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和《分党委(党总支)工作细则》,明确干部选拔必须以书面形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明确科级干部任免必须经过分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2017年科级干部选拔过程中,严格按《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分党委(党总支)工作细则》规定要求执行。三是印发了《推进中层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自订土政策选拔科级干部的问题作出检查。

15.关于违反条例和有关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整改情况

(28)针对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党委组织部对选拔任用干部任职资格不严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我校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三是在学校党委常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四是印发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对科级选拔任用条件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9)针对民主推荐有关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我校处级干部民主推荐未进行个别座谈推荐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二是在学校党委常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出台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民主推荐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四是组织部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

(30)针对考察不够全面精准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对2015年5名副处级干部考察面过小的问题和个别副处级干部的考察报告中缺少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方面的考察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关于我校考察不够全面精准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三是在学校党委常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四是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选拔任用干部考察的范围和考察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31)针对回避制度未严格执行,存在应回避未回避情形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就回避制度未严格执行对相关学院时任党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指出错误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所涉及学院党委就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出台《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增加了回避规定,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四是党委组织部对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科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的培训。五是各分党委(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安排了学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等内容。 六是印制《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会议记录事项,在5月8日和5月25日组织相关培训,规范会议记录。

(32)针对未严格执行任职公示期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关于我校未严格执行任职公示期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对干部科的工作的人员提醒和批评。二是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作了明确规定,将科级干部的任前公示统一收归组织部统一进行,确保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落实到位。

16.个别干部公认度低,仍违规使用

(33)针对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对直接审核档案的工作的人员提醒和批评。二是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三是2017年5月11日,党委组织部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谈话。四是当事人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并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和所在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出了检讨。五是以上处理结果在党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六是制定出台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4)针对干部选拔群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党委组织部及负责同志就干部选拔群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作出检查,并在5月11日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二是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学校分管领导对此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组织部将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强化干部选拔群众公认度考察,做到宁缺毋滥。

17.关于基础工作薄弱,人事档案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35)针对基础工作薄弱,人事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将2010年以来签订的所有聘用合同全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2013年以来的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全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二是补录了105份处级干部、119份科级干部试用期及考核转正,和轮岗调整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查了151名处级及3名科级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不规范的一对一发出整改通知,目前已经完全整改到位并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51人。三是对7名处级干部档案专审存在“三龄”疑问的,进行了重新认定,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四是规范干部试用期考核,移交并存档20名干部试用期考核材料,以及2016年度31名新提拔干部考察报告。五是印发《选拔任用干部档案审核主要项目清单》,规范干部档案转交。六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全校所有人员填写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七是党委组织部及档案室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材料

(六)在科技学院转制发展方面

18.关于科技学院转制发展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36)针对科技学院转制发展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党员群众中做表率。同时,湖北民族学院党委对转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作深刻检查。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分党委换届选举的基础上,按照独立运行的建制,拟定了基层党支部重组方案报学校组织部审批。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实施责任清单制度。四是积极探索民办高校思政工作新模式,了解和把握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的新机制和新趋势。五是加强对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建立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制度。六是强化安全稳定工作,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风险防控预案,不断夯实稳定工作的基础。七是组建二级学院。已确定成立医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音乐与体育学院和预科教育学院,并聘任院长和副院长,开展独立的教育教学活动。八是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实地考察。5月24日-25日,教育部专家组莅临学院新校园进行办学地址变更实地考察,顺利通过专家组现场评审,为推动举办者变更手续审核进度起到积极作用。九是逐步实施招聘计划。截止2017年5月31日,教师招聘报名人数为78人,招聘考试方案6月1日完成,预计6月2日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查,6月中旬完成笔试及面试,6月底前完成教师招聘工作。十是加大教学资源建设,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力度,280万元的图书项目已立项。

(七)在学院干部内部循环、近亲繁殖方面

19.关于学院干部内部循环、近亲繁殖严重的整改情况

(37)针对学院干部“双职工”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政策。2016年11月,修订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政策,经学校研究同意,印发了《湖北民族学院安排高水平博士教师配偶校内工作暂行办法》,对高层次人才配偶的调入(或编制外安置)进一步规范,设置了较高的条件要求。二是全面清查在学校同一部门工作的“双职工”情况,严格执行工作岗位夫妻回避制度。通过自查,在同一部门工作的“双职工”中均从事教学、实验技术工作的共37对74人,不违反工作岗位夫妻回避制度;一方从事教学工作,一方从事管理工作的4对8人,违反工作岗位夫妻回避制度,应予整改。通过岗位调整,对工作岗位安排违反回避原则的双职工,按照优先满足教学中心工作需要的原则,将双职工中从事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一方调整到其他部门。三是人事处相关负责同志作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对人事处领导班子进行约谈。

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收到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件,主要涉及重复取酬、滥发补助奖金、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纪委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时序进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程序逐一分析研判,制定初核方案,完成初步核实工作,认定了错误事实,提出了处理意见,形成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巡视组交办信访件9件,查实1件,查否7件,暂存1件,对查实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四、持续发力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经过2个月的整改工作,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省委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学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三)进一步抓好整改,持之以恒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梳理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整改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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