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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我祖国、兴我中华”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的通知

2015-06-19 13:32:1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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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

为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科司字【2015】4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关于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湖北民族学院“爱我祖国、兴我中华”大学生演讲比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我们共同的家园

二、活动对象

湖北民族学院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6日晚7:00

地点:文传学院附楼演播厅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1.演讲采用脱稿形式,主题为“中国,我们共同的家园”,题目自拟。

2.演讲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1.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10名。

2.优秀选手将参加2015年“爱我祖国、兴我中华”全国民族院校大学生演讲比赛。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