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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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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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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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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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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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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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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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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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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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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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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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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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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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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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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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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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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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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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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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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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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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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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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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
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学院“美丽校园•最美瞬间”摄影大赛(冬季)公告
古色古香的校门、中西合璧的大学生广场、风格独具的教学楼、绿树掩映的柏油马路、暖阳照耀下的未央湖,这一处处风景凝集成了民院学子关于校园的记忆。青春的校园美丽无限,最美的瞬间等你捕捉。
由湖北民族学院主办的“美丽校园·最美瞬间”摄影大赛现诚邀各界摄影爱好者参与,共同记录校园的美丽。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比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校园生活和校园景色的作品,取景须为湖北民族学院各校区内(含桂花园校区、附属民大医院、舞阳校区、怡嘉苑校区、民院新村校区)。
2. 参赛作品要求真实、生动、感染力强,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或纪实性。
3.投稿可为单幅作品也可为组图,组图要求6-20幅为一组。
4.每人可投2幅(组)作品,每幅作品需认真填写参赛表,随摄影作品一并参投,相关电子表格可在活动官方网站下载;所投作品应为所拍摄的原图,请勿做较大改动。
5.参赛作品所使用的数码相机象素不得低于800万象素,胶片和数码照片均可参赛(胶片请自行冲洗10寸以上照片)。请参赛者妥善保留原图。
6.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状。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道德观念的内容。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到2014年11月31日止(以收邮件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表彰时间为2014年12月中旬。
三、投稿方式及要求
本次大赛接受网络和邮寄二种投稿方式。
大赛开设官方网站,可在网站登录后进行投稿。
邮寄投稿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445000,信封上请注明“美丽校园·最美瞬间摄影大赛投稿”字样。所有参赛图片的电子文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命名:作者名称-作品名称-拍摄日期-联系方式。作品名称需能将作品拍摄的主题内容体现出来。
四、版权说明
1. 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2. 参赛作品版权归湖北民族学院所有,学校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学校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出版物、海报等,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3. 参赛者如不认可或拒绝声明认可大赛规则及版权协定,将不具有参赛资格。
五、评选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依据票数评选出前30幅(组)作品进入评委评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证书
二等奖,4名,每名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证书
七、参赛通知由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办公室(0718-8438945)
湖北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0718-8438563)
邮编:445000
大赛投稿及投票网站10月20日在本网公布。
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