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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第二批出国短期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1-09 13:56:24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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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第二批出国短期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第二批出国短期培训项目

二、项目编号:MDYY〔2018〕071

三、采购内容:为了提升我院临床、医技、行政等相关人员医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模式、促进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准,对临床、医技、行政等相关人员进行出国短期培训。

四、采购预算:总投资20万元。

五、响应商资格要求

5.1响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2响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关培训服务;

5.3响应商须有国外医疗考察的经验;

5.4响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5.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响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响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响应商可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和响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7)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可通过电邮(1773818557@QQ.COM)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718-8459856)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医院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恩施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16650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5。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民族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处室: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8-8301021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

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MDYY【2018】071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