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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10-30 15:14:22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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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文件

鄂民院干发〔2017〕7号

关于丁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丁莉等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一、正处级

丁莉同志任研究生部(处)部(处)长、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科技学院副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刘志军同志任理学院党总支委员、副书记、院长,免去其研究生部(处)部(处)长、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池永文同志任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科技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廖云同志任科技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教育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雷随斌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副书记、院长,免去其图书馆馆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罗世家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委员、馆长,免去其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副院长职务。

赵玉宏同志任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副院长,免去其后勤保障处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刘红同志任医学院院长,免去其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升晖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美喜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党总支委员、书记,免去其湖北民族学院省驻村工作队队长职务。

袁震同志任湖北民族学院省驻村工作队队长职务。

免去向阳同志医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陈勇同志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职务。

二、副处级

余爱农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郑明辉同志任研究生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陈心林同志任民族研究院副院长,免去其研究生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刚同志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工作)、委员职务。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中共湖北民族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