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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

2017-03-22 17:21:3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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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自费留学手续

1、办理流程:

(1)填写《湖北民族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签批后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2)赴恩施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填写申请表,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根据公安局的要求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3)自行办理签证。

2、证书、成绩单及有关材料的翻译

(1)交验证书、成绩单及有关材料的原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核实译文准确无误后,加盖“译件与中文件相符”章,交由学校办公室加盖湖北民族学院公章。

(2)若自己无法翻译的,国际交流合作处可以协助翻译,但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