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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2017-03-22 17:20:01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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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校内手续

获得湖北省海外教师交流计划项目的教师,自行联系正式邀请函(国际交流合作处可协助联系);其他因公出国的,提供相应出国事由文件。

凭各项资助文件及正式邀请函,填写《湖北民族学院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并找相关部门领导签字)

第二步:省外专局出入境审批手续《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材料

1、请示件;

2、出访人员名单;

3、在外日程(详细公务安排,含抵离境日);

4、邀请函复印件及译文;

5、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盖章、签字,一式三份)

6、出国(境)人员报名审批表(盖章、签字,一式三份)

7、本机财政批复(党政人员提供);

8、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盖章、签字);

9、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盖章、签字);

第三步:出国护照办理材料

出国任务批件(参加中央部门或外省组团,须提供出国任务通知书复印件和确认件原件;前往未建交国家和地区须提供外交部或有关部门的批件;属出国培训,须提供国家或省外专局审批或审核件)(即第二步办理完后从省外专局出入境领回的审批件)

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份,原件)

护照申请卡;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机打)

核查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出国人员的户口本,与因公出国人员本人面谈

照片(在领事处办证窗口照相,并领取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照片回执,申请人并在回执单上签名)

指纹预约单(需提前一周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指纹预约)

第四步:签证材料

出国任务批件(即第二步办理完后从省外专局出入境领回的审批件)

邀请函、电及相关材料(原件)

有效护照(至少仍有半年有效期)

出国签证事项表(手填机打都可以)

前往国签证申请表(机打)

详细行程安排(英文)

照片(白底,小2寸,2张)

英文派遣函

第五步:出国前校内手续

属于获得项目资助的教师出国前,请到人事处签订《湖北民族学院师资培养与服务协议》。

将以下材料复印件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邀请函复印件

护照页复印件

签证页复印件

外语合格证(英语专业教师交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与我校签订的协议(《湖北民族学院师资培养与服务协议》)

第六步:回国后校内手续

国外学习、会议总结及访学(会议)成果一览表一份(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填写“湖北民族学院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登记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