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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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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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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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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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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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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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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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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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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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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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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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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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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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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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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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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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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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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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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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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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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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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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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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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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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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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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2022年促进毕业生就业措施
2022年,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要求和学校党委 2022 年工作部署,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夯实“一把手”工程。
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校院(部)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工作。实行“学校、学院(部)两级管理,以学院(部)为主体”的就业工作管理体系,强化“校领导联系学院(部),学院(部)领导包班级”的责任体系,形成“学校、部门、学院(部)、辅导员、专业教师”全员参与的“大就业”工作格局。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作用,将就业工作作为二级学院(部)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二、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开展“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开展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宣传。探索开展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做好求职、公考、升学、出国、创业等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求职大赛等品牌活动。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征集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
三、维护拓展就业市场。
培育和维护学院(部)专业特色就业资源,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做好分大类、分行业的线上线下招聘会;确保就业资源数量和质量持续稳定增长;积极争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和生源集中地区的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的人才合作,提高合作度;对接“宜荆荆恩”就业和用工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在进校引才、校企合作、信息互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好校友资源,切实做好毕业生精准推介。
四、鼓励学生多渠道就业。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调生”、“西部地区专项招录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加大动员力度,进一步提高应届毕业生的应征数量和比例;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引导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提高升学比例;引导毕业生应聘科研(行政)助理岗位。
五、开展重点群体帮扶。
各学院(部)要建立低收入家庭、残疾、心理问题等重点关注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掌握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思想动态、择业诉求和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
六、就业信息高效服务。
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一网两平台”(湖北民族大学就业信息网、91就业智能网络服务平台和“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完善更新学院(部)用人单位信息库,精确采集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网上签约、网上招聘等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七、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及时统计上报、更新就业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就业真实性“班-院-校-省”四级核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和统计工作规范。按照湖北省有关政策,做好2022届毕业生派遣和202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做好日常就业手续办理和咨询解答。编制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八、落实问责机制。
对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