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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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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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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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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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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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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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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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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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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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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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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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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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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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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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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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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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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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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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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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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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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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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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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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
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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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招聘非编科研助理公告
为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6〕109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湖北民族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民大校办发〔2020〕41号)规定,现将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非编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招聘非编科研助理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信息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
2.招聘人数:4名;
3.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
4.聘用期限:1年。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7: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填写《湖北民族大学2026年招聘非编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到指定邮箱:rscr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QQ群(326169739),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本QQ群发布。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人选。体检及心理测试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聘期一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其相关待遇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hbmzu.edu.cn/rsc/)为本次非编科研助理招聘工作公告、相关通知、录用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18-8209886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