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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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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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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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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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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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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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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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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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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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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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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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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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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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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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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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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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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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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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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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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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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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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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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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
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2人,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2人。
二、人员性质
校内人事代理。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以及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
部门 |
招聘岗位等级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财务处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2 |
25周岁及以下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一线岗位,工作强度大,任务重,较适合男性 |
学工部(处)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2 |
30周岁及以下 |
专业不限 |
新疆籍,中共正式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民族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懂双语(汉语、维语),能够用双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因需入住男、女寝室,男女各1人。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应聘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rscrc@126.com(接到面试通知后携带原件参加面试),邮件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后请加入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人事代理招聘qq群(146557752)
(二)招聘考核
初审合格者,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QQ群两种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复印材料不再退回。财务处和学工处分别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及相关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按顺序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财务处和学工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顺序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不占用学校正式编制,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档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附件1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