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
招生考试信息
-
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1)招生章程
- (2)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3)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2)分批次录取人数
- (3)分科类录取人数
- (4)录取最低分
-
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1)招生咨询
- (2)考生申诉渠道
- (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情况
- (4)有关举报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
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研究生招生简章
- (2)招生专业目录
- (3)复试录取办法
- (4)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人事师资信息
-
教学质量信息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2)教师数量及结构
-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1)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
- (2)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6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1)毕业生的规模及总体介绍
-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1)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10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1学籍管理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
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1)学生奖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2)助学金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费减免申请与管理规定
- (4)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规定
- (5)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4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生申诉办法
-
1学籍管理办法
-
学风建设信息
-
1学风建设机构
- (1)学风建设机构
-
2学术规范制度
- (1)学术规范制度
-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1学风建设机构
- 学位、学科信息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其他
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经研究,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定于5月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面试: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
二、开考岗位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对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不予开考。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专栏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rsc/3502/index.html)和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
三、笔试准考证
报考岗位开考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当天下午5点以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桂花园校区行政楼四楼438室,联系电话:0718-8437559,联系人:刘力老师)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其他信息的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及其他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须公布的信息均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和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发布,请考生牢记准考证号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五、在职人员报考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对只有一人或二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携带下列证件接受资格复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报考党办、校办管理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交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报考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交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正式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提前作好准备。
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等信息与报名表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