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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9-11-12 10:39:1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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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部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监督、严谨规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180分,方能进入复试。
  2.原则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三、调剂
  1.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该专业面试小组的认可。
  (5)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