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 学院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和《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要求,成立湖北民族大学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二、 招生二级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
二级学科方向 |
计划招生人数 |
(一)基础数学(070101) 研究方向一:代数学 研究方向二:几何与分析 |
3 |
(二)应用数学(070104) 研究方向一:微分方程理论及其应用 研究方向二:模糊数学 研究方向三:现代数学物理 |
7 |
(三)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研究方向一:智能优化与控制 研究方向二:数据分析与图像处理 |
5 |
备注: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三、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和流程
(一) 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二级学科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为该二级学科方向计划招生人数的150%。
(二)复试内容、流程
日期 |
时间 |
内 容 |
地 点 |
3月28日 |
08:00---12:00 |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及报到 |
1.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2.行政楼105资格审查;3.理学院办公室208报到. |
14:00---17:30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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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
08:00---10:30 |
专业课笔试(①近世代数;②常微分方程;③数学物理方程;④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①-④中任选1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13:00---18:00 |
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100分)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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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
8:00---11:00 |
体检 |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
14:00---17:0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解析几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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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1:0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2.实变函数,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
理学院四楼会议室 |
备注:考生持身份证参加复试
四、 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入学总成绩=(调入学科国家总分B线/第一志愿学科国家总分B线×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过程中任一环节(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合格等级,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定义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 调剂考生要求、遴选原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数学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理学类,国家B区分数线,即总分不低于280分,单科分别不低于38分(100分制课程)和57分(150分制课程))。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5.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19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二)调剂生遴选原则
根据各二级学科缺额情况,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名单。
六、 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4.湖北民族大学2019 年思想政治审核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5.以定向(包括“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6.在职考生须提交《录取培养协议》(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七、录取排名说明
1. 录取时按照二级学科,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二级学科分开进行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录取名单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从各二级学科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2. 不予录取的几种情况:
1) 复试舞弊或请人替考者;
2) 思想政治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 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有其他违反国家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八、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理学院208室
联系电话:18671819566
九、其他补充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湖北民族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湖北民族大学理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