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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2019-03-22 09:00:06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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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规范我校调剂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工作。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服务系统的操作,及时及时更新生源缺额信息、调剂要求及调剂日程安排,各学院要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及时向考生反馈复试通知,保证信息畅通。生源不足的学院要调剂线上生源完成招生计划。

二、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我校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面试小组的认可。凡拟调入专业入学考试中含数学科目,而调剂考生在初试业务课中没有数学科目的,须加试相应数学科目并成绩合格方能录取。

5.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