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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26 09:21:53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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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林学园艺学院、教育学院、临床医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8个学院,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民大医院)、两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恩施州中心医院、附属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办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有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林学、中医学8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民族法学等3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临床医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民族学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近20年以来,学校办学质量和层次不断提升,1999、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计划项目7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试点学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6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有“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民族学一级学科被纳入湖北省协同创新计划。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12个。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6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基地2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11人,外籍教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6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61人,其中教授137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获得者等各级各类专家50人。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40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7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29项。出版专著112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1004篇。《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和2015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芬兰和加拿大等国家的高水平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的湖北民族学院,正坚定地走内涵发展道路,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中医),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

1.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今年湖北省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缴纳费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51临床医学专硕、1057中医专硕限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⑧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⑨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④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⑤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⑥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1.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

4.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5.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七)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八)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九)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李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史

民族社会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谭老师

胡老师

熊老师

13597777359

13217283481

18007260329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经济与管理学院

谭老师

袁老师

黄老师

13886759718

15971838376

13872739516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美术与设计学院

石老师

王老师

13972418766

18007268788

民族法学

法学院

司马老师

张老师

13986842541

15172840520

民族体育学

体育学院

何老师

万老师

13403008833

135977773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郭老师

15971747408

18671898502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新闻与传播

文学与传媒学院

罗老师

陈老师

向老师

18107188588

18372561688

13551315685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理学院

陈老师

唐老师

13581216765

18671819566

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孙老师

沈老师

13986853520

18671863389

应用化学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余老师

段老师

13986850633

18986859680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林特食品加工与开发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周老师

13986868322

13972413503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林学园艺学院

姚老师

邓老师

18671691209

15549255353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医学院

袁老师

田老师

袁老师

樊老师

13337497880

13886793415

13972446511

17762316967

★内科学

★外科学

★妇产科学

★儿科学

★中医

临床医学院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对象为学年度内人事档案转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计)逐月发放。

2.学校设置有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

表1: 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复试分数线

奖励额度(万元)

一等

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达到A线考生、一志愿报考达到A线考生

1.5

二等

达到A线的调剂考生

1.2

三等

达到B线的考生

0.8

表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比例

奖励额度(万元)

一等

10%

1.0

二等

30%

0.8

三等

40%

0.6

3.学校还设置有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校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