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调剂专业 |
研究方向 |
调剂余额 |
备注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 |
化学工程(081701) |
10 |
1. 按招生专业(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统一复试,按专业录取,录取时确定专业方向,按专业方向培养。 2. 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
化学工艺(08170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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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08170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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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081704) |
11 |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8日00:00——14:00开放调剂系统。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
初试成绩要求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达到国家线 (工学,B类)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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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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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生物医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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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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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化学 |
达到国家线 (理学,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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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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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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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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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0 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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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药学 | 达到国家线(医学,B类) | |
注:其他专业是否相近,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学科背景、学院学科发展及总体规划进行综合判断。 |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学院按照专业相符、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后,向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学院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进入调剂复试。若有剩余名额,再考虑第一志愿报考化工相关的工学、理学等学科的考生,专业是否相近将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及总体规划综合判断。相近专业按照工学在前、理学等其他学科在后的顺序进行遴选,并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4)学院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我院按1.5:1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复试。
3.复试内容及复试安排
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以笔试(科目:综合实验)和面试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基础化学实验知识、化工综合知识、学术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物理化学、化工原理。线下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若调剂考生初试中未考数学,在调剂复试中还须加试数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6)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初步安排:
2024年4月11日报到和资格审查,4月12日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笔试、英语水平考查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以最终学院通知为准。
(1)复试前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在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库中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复试期间,随机确定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面试时,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4)复试时,所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4)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4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招生学院(部);
(5)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6.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次,复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7.成绩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总成绩 组成 |
初试成绩(按百分制算,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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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 (占40%) |
笔试成绩 (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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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测试 (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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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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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理学及其他学科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要折算,折算公式:折算后成绩=初试成绩/相应学科B类国家线×工学硕士B类国家线。例如理学:初试成绩为300分,折算后为300/278×263=283.81分。 2. 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
8.待录取原则
(1)成绩公示
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录取原则
①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录取。
②按照招生专业统一录取,录取时确定研究方向,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及各研究方向名额分配依次选择研究方向。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③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复试不合格者(复试中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任一环节不合格,则复试不合格);
④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⑤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一般包括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常规体检及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部DR等常规体检项目。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全部合并成1份清晰的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295123836@qq.com,文档命名格式:专业-姓名-体检报告。
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六、咨询渠道
1.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445000。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718-8438065
石老师15926104769 李老师13477948885
QQ交流群:653304507(进群需备注报考专业及代码)
2.投诉申诉电话
张老师:15672042202
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