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2.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强监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严防“作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督查学院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2.成立由学科专家为主的复试小组,由该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及或博士学位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复试前一天在学院教师中随机确定,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4.保证复试公平性,复试小组组长确保复试程序有序进行,复试小组秘书收集、记录评分记录及考生作答情况,并统一交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督察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包括:审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巡视复试现场;审核进入复试考生的资格,审定录取结果;督促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及时发布等,以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6.所有复试工作人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复试
1. 复试考生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调剂的考生还需满足具体的调剂要求,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择优选择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方式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采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具体信息及软硬件准备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2)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面试系统进行复试,提前下载学习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若出现设备技术等问题无法进行网络复试,要在复试前1天向我院提出,由我院分析原因后和考生协商解决。
(3)若出现网络传输障碍等突发情况,则由复试小组组长现场决定切换为电话(免提)或使用其它指定平台进行面试。
3. 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总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控制在1.5:1(四舍五入后取整),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代码)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081701) |
9 |
化学工艺(081702) |
8 |
|
生物化工(081703) |
8 |
|
应用化学(081704) |
8 |
4. 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30。
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研招网上发送复试通知时间为准,网络考场、密码等具体事项,将由复试小组电话通知。
(2)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满分100分。
③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化学实验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工作由我院组织,线上笔试方式(腾讯会议系统),每门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过程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复试前发送以下材料:
① 准考证。提交PDF或照片格式,文件命名为“准考证”;
② 身份证。若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正反面拍照,发送文件命名为“身份证(正)”、“身份证(反)”;
③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PDF或照片,文件命名为“学籍学历证明”,若为同等学力考生,文件命名为“学籍学历证明+同等学力”;
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附件1,也可在研究生处官网下载)。考生填写并盖章后,发送PDF或照片,文件命名为“思想政治审核表”。
⑤ 若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学生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9)并扫描后发给学院;若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系统进行面试,可不再另签承诺书。
考生需在复试前1天,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295123836@qq.com,邮件标题为:调剂专业-姓名-资格审核。所有文件以附件形式添加(注意: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命名)。邮件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回复,请考生及时查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每人100元。
采用学信网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考生在该平台缴费;
采用腾讯会议系统的考生在湖北民族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缴费,扫码缴费(见附件“2023年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
缴费成功后需截图,并将截图命名为“调剂专业-姓名-复试费用”,发送至电子邮箱295123836@qq.com。
(3)加分说明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研招办根据有关政策核查后公示。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调剂专业+姓名+体检报告”)的方式将体检报告交给我院。湖北恩施本地的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四、调剂
1.调剂原则
(1)符合2023年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工学类,B区分数线)。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要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专业是否相近由学院学科专家组确定。
(4)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5)依据第一志愿专业相同优先、专业相近递补原则,根据复试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湖北民族大学研招办审定。
(3)湖北民族大学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 + 专业综合考查成绩×70%。
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70% +复试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公示
复试成绩将在我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4.录取原则
(1)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录取时按照二级学科,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开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 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7. 入学后 3 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的考风、纪律、监督与复议
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相关条款。
我院督查小组电话:15671881241。
七、复试咨询
石老师:15926104769
李老师:13477948885
办公室:0718-8437531
八、其他补充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023年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docx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网址链接.doc 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doc.doc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