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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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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12-27 16:25:59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实施办法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关于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精神,结合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李国祥

副组长:刘应煊

成 员:周红艳 郑  张艺馨 刘信平 吴称意

翟 琨 胡  覃  刘  彭召元

田 莉 王  张  刘 

二、转专业条件

1、符合《方案》关于“转专业的条件的规定。

2、原则上不接收体育、艺术、专升本、中职升本、预科升本类学生转入。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拟接收人数:

化学20人;化学工程与工艺20人;

环境科学15人;应用化学15人;

制药工程15人。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211227-28日,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并上报学工处审批。

220211229日,有转出意向学生认真撰写转专业申请书(方格纸、手写、言之成理即可),经班主任谈心谈话、审核签署“同意该生转专业申请”意见后再填写《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 填写要求见学生群)。每个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31229日晚22点以前,有转出意向学生上交班主任审核完成的转专业申请书及本人签字的《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转专业审批表》至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科张艺馨老师处。

41230日上午9--10点,地点2107,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有转出意向学生开展集中谈话,并于中午12点前完成《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转专业审批表》集中审批,由申请学生上交意向学院。

51231-12日,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工处。

四、转入考核办法

1、对转入学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总分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若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超过该专业拟录取人数,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名额录完为止。

2、笔试考核内容为高中化学基础知识,面试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

3、考核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指定相关专业教师负责。

4、转入学生考核安排:

转入学生递交材料可延续至30日下午5点。

1231日上午09点,2105教室,笔试,考生提前十分钟到2103教室候场;

1231日下午15点,2104教室,面试,考生提前十分钟到2013教室候场。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按照《方案》关于“转专业学生的管理”的规定执行。

六、本实施办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执行。




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122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