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1.健康为本。复试录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要在做好复试工作的同时抓好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双平稳,双顺利。
2.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3.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加强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督查学院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2.成立由学科专家为主的复试小组,由该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复试前一天在学院教师中确定,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4.保证复试公平性,复试小组组长维持复试现场有序进行,复试小组秘书收集、记录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并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所有复试工作人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复试
1. 复试考生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择优选择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调整。
3. 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总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控制在1.5:1(四舍五入后取整),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4. 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3月31日。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3月29日报到(考生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021年3月30日 复试
8:30-13:3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分组同步进行;
18:00-21:30 综合实验测试,满分100分。
2021年3月31日 体检
考生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2)复试顺序随机抽取,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英语阅读等,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工作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加试专业课程为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复试时,所有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笔试科目在标准化考场教室中进行。
5.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1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扫码缴费)。
(3)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到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剂
1.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2021年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要与调入专业相同,专业相近的考生由学院学科专家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自命题科目是否相同或相近必须得到我院学科专家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按照第一志愿专业相同优先、专业相近递补原则,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复试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湖北民族大学研招办审定。
(3)湖北民族大学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20% + 综合实验测试× 40% + 专业综合考查成绩× 4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
2.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5)×70% + 复试总成绩× 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5.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则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6.复试成绩将在我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六、复试的考风、纪律、监督与复议
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条款。
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七、复试咨询
李老师:13477948885
齐老师:18963927987
办公室 0718-843753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