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刘茂林律师为我院学生讲授“合同起草、审查实操指引”课程。我院教师李建忠担任主持人。
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刘茂林律师
刘茂林律师从“合同起草的步骤分解”“合同审查的整体思维”“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常见合同审查的要点”四个方面展开课程。授课过程中,他将实务与专业知识结合,对合同起草的步骤做了重点讲解:基本条款、必备条款两个“不能少”,商务条款要审慎,特别条款要协商以及防范条款要具有可执行性等。在对问题“拿到一份待审合同,首先要做的是什么”的讨论中,刘茂林点出“合同审查≠合同文本审查”,并就此提出自己观点:合同审查首先做的是明确合同目的。他认为没有目的的努力,犹如在黑暗中远征,合同的目的不仅仅是促成交易,也是防范风险。随后他对文本修改常用方法、合同主体审查方法、标的条款审查方法等进行介绍,教授学生合同审查的基本技能。最后,他结合个人经历对常见合同审查的审查要点进行总结。
我院李建忠老师对刘茂林律师精彩授课表示感谢并对课程进行总结,他希望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也更加积极地去开展社会实践,走近民法实务。(文字/李建忠 责编/彭阳 审核/蔡世鄂 签发/张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