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及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阳光招生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复试专业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拟招生计划见表1: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30 |
说明:此处为拟招生计划数,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学校下达为准。
三、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或调剂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3.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员;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人员。
4.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2日8:00开始。
5.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4年4月2日8:00到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科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招生学院。
6.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分钟)
时间:2024年4月2日18:00-22:00(与综合面试一起进行)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面试
时间:2024年4月2日18:00-22:00
综合面试过程按照以下内容依次进行:
①自我介绍(3分钟)
考生介绍个人情况、现时表现、学习业绩、考研目的和学习打算等。
②英语水平测试(4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满分100分。
③专业综合知识考查(8分钟)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以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察考生的学习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专业课笔试为《生物化学》,考试时间:2024年4月2日8:30-11:30。
7.同等学力加试
各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食品分析》与《食品营养学》,具体加试时间:2024年4月3日上午8:00-11:00。
四、调剂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入专业要求的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我院将在调剂工作办法中确定并公布,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其他学业水平条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我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为学术型学科专业,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学科专业调剂。
4.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日程:调剂系统2024年4月8日开启,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复试时间及内容见本细则第三条。
8.我院按2:1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以上调剂原则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15小时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剂流程
1.招生学院(部)发布在本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调剂名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组织安排等。
2.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3.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视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填报我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招生学院(部)。
4.招生学院(部)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部)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考查成绩×40%。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复试总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与入学总成绩一起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网站公示。
5.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舞弊者不予录取。
7.录取原则。考生的录取按照本专业入学总成绩排序,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8.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我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后3个月内,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35335
王老师 15871385672
6. 投诉申诉电话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