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湖北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公示

日期:2011-04-01 18:41:51 作者:,审核:,来源: ,点击: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在学校艺术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部署下,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我校艺术专业招生已完成阅卷统分工作,所有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现将考生成绩上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截至4月3日)。公示期后4月4--5日为复核时间,4月6日公布各省分专业合格线,确定合格名单,4月8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线将参照各省分专业计划数,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w.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相应的考生信息即可查询成绩。

湖北省

高考报名号

身份证号

湖南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内蒙(自治区)

报名序号

高考考号

山东省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新疆(自治区)

高考报名号

身份证号

招生办公室成绩查询电话:0718-8439097、18986868256、18986868255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718-8439567

招生就业工作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