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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公告

2013-05-03 11:29:39  来源: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我校艺术专业招生已于2013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考试成绩进行了公示。现参照各省(自治区)分专业计划数,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省专业最低合格线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湖北

湖南

山东

福建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285

294

298

288

音乐学

130202

320.5

331

344

337

舞蹈学

130205

284

301

313

300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考生号”或者“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合格状态。(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特别提醒:我校不寄发放纸质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才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我校。

特此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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