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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12-03-30 17:45:15  来源: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现将我校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6日止。公示期满,我校将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考生查询方式: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y.edu.cn),点击左侧“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在弹出窗口中输入相应的考生信息即可查询成绩。(各专业总分均按照满分400分制计算)

湖北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湖南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内蒙(自治区)

考生考号

身份证号

山东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新疆(自治区)

高考报名号

身份证号

福建省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咨询电话:0718-8439097

监督电话:0718-8439567

特别提醒:湖北省内我校不单独给考生发放艺术专业合格证,考生只需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合格否”一栏显示为“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我校。湖北省外的专业合格考生我校将在4月15日前寄发专业合格证。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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