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学校本部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学校本部

>

正文

>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委托物业外包管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7-17 07:50:51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改革的大胆探索,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做到让全校师生满意,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委托物业外包管理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服务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hbmyzfcg-2014037

二、服务内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委托物业外包管理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服务商资质条件:

1.本项目服务商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2.本项目服务商必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经年检合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良好的物业企业信誉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方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满足资质要求并有意参与的服务商可于2014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到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采购商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招投标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五、项目踏勘时间:

定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9时(过时不候)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886758008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要求: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2:30时前递交到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项目开谈判时间及要求:

定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2:30在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举行谈判。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参加谈判。

八、采购方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位于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内;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行政大楼5楼521室)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政府采购网站--

中央政府网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高校网站--

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黄冈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

--校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