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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中韩的经验”学术会议暨博士点建设论证会遴选会务公司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告

    2016-06-13 07:46:22  点击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就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中韩的经验学术会议暨博士点建设论证会遴选会务公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截止612,实质性响应商家不足,现予以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中韩的经验学术会议暨博士点建设论证会遴选会务公司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31

三、采购内容:为了推动学校民族文化与社会治理博士点的培育和建设,加强学术交流,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决定于2016624-25日在湖北恩施举办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中韩的经验学术研讨会暨博士点建设论证会。需要对会务公司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经费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预算5.7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相关营业执照,证件齐全,消防合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参加报价人可于201661320166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资质许可证原件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521室)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响应商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620下午230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521室(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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