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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9-20 09:02:21  点击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67

2、采购内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主要包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车型租赁使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 预算经费项目投资预算14万元。

4、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从事汽车租赁服务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车辆数量不得低于20辆,其中轿车不得低于10辆,商务车不得低于3辆,越野车不得低于4辆,客车不得低于3辆。

3、在恩施市城区内(主要指舞阳坝、六角亭、小渡船办事处、恩施经济开发区、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有相应的经营场所。

5、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于201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持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购买询价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所需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核。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响应商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核。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9;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6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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