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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科医技大楼二期场平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公告

    2016-11-03 06:46:03  点击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科医技大楼二期场平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79)进行采购,截止112,因报名商家不足,现予以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科医技大楼二期场平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hbmyzfcg-2016079

三、采购内容: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科医技大楼二期场平工程监理招标,该项目位于民大医院东南侧,场平面积8438.2平方米,开挖方量88141.8立方米,回填放量84.6立方米,外运至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预算经费:项目投资预算8万元。

五、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达到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监理机构人员要求:①总监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市政公用及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满3以上;②监理工程师,具有湖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市政公用及房屋建筑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满3以上,要求近3年内有监理过土石方场平工程项目的监理经验;③监理员,具有湖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要求有监理过土石方场平工程经验的监理员。

六、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供应商可于20161131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持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购买谈判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所需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核。

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询价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经初步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且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响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响应商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核。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1114日下午230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521;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O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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