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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湖北民族学院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4-12 16:59:27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现就湖北民族学院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bmyzfcg-2017021

2.采购内容:湖北民族学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主要包含:轿车、中巴车租赁使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预算经费:本项目预算3万元,经费已落实。

4.供应商资质条件:

4.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4.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记录名单;

4.4.具有从事汽车租赁服务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车辆数量不得低于30辆,其中轿车不得低于15辆。

4.5.在恩施市城区内(主要指舞阳坝、六角亭、小渡船办事处、恩施经济开发区、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有相应的经营场所。

4.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评审之日由评委审核相关原件)。

6.项目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6.1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 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单到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楼521)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2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对非本地报名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资质材料,并电话确认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文件制作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文件制作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在谈判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以及复印件并经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并按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支行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7.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9:30前(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包括资质文件、报价、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等,一式2份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行政楼5楼521;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附:报名表2017报名表021.doc

湖北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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