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湖北民族大学超轻弹性材料绿色制造产学研合作实验室金工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1-11-05 17:14:42 点击量: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民族大学超轻弹性材料绿色制造产学研合作实验室金工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9-422800-04-01-4026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民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民族大学校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7837.86平方米,拟建一栋建筑物,地上一层(无地下层,局部两层),建筑总面积3794.04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编号:ESZZ-202111FJ-001001001(D2021011)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可由投标人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勘察单位完成)、设计(含施工图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环境景观工程、设备工程等一切使该项目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5
合同估算价:9470000.00元
2.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在在建工程担任任何职务;(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1.3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列入信用黑名单);
3.1.5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1.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 [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注:各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建筑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3.1.8投标人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3.2.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州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州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xxgkw.hbmzu.edu.cn:443/)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谢青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77616
招标人:湖北民族大学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972429602
代理机构: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谢青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77616
备注: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