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采购】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工程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2024-10-24 16:59:51 点击量:次
项目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工程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6楼606室或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TY2024-0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2915
3.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3.00万元
6.最高限价:63.00万元
7.采购需求: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工程检测,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钢结构、设备安装、沉降观测等,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现阶段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供应商提供以下①、②任意一项即可。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6楼606室或邮件。
3.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递交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2)线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bmyzt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需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确认(电话:0718-8459856),确认无误后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6楼6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6楼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民族大学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民族大学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方式:18986866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
联系方式:0718-845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女士
电 话:0718-845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