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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购】湖北民族大学桂花园校区用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1-19 17:35:16  点击量:

项目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桂花园校区用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民族大学行政大楼5楼521室或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6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DTY2024-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0316

3.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桂花园校区用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4.00万元

6.最高限价:24.00万元

7.采购需求:负责学校桂花园校区用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做好“四控、三管、一协调”工作,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即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结束(施工工期与采购工期共计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2供应商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①总监1名,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③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所有拟派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6.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4供应商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大楼5楼521室或邮件。

3.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递交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2)线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bmyzt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需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联系方式:0718-8459856),确认无误后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行政楼5楼52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发布媒体:湖北民族大学官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系处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5楼521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20楼2004室

联系人:陆亚美

驻地联系电话:0718-8459856

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907775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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