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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建筑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2012-10-29 16:05:18  点击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湖北民族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建筑设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服务商,现予第二次公告,欢迎具备资质的商家投标。

1.项目编号 ztb-2012093

2.项目概况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金桂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是恩施州建州30周年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校园整体扩建项目的一个部分,该项目已取得恩施州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建设规模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规模为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校园扩建项目新区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条件

⑴ 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组织并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⑵ 投标人技术力量强、设计水平高,设计质量和社会信誉好。

⑶ 投标人安排的拟任本项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应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⑷ 投标人近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投标人可于2012年 10月24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委托人单位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和职称证、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以上证照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对非本地投标人不便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文件者,可通过电邮(hbmyztb@163.com)报名资质材料扫描件,经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资格预审通过后以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向学校如下账户缴纳标书费(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经确认到账后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但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所有与原传真或电子邮件相一致的资质原件并经招投标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收款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分行学院路分理处

开户帐号:1817001529020001037

5.项目踏勘事宜:本项目定于2012年10月30上午9时(过时不候)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的费用和自行负责安全(踏勘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5272910000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规划区域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1月01日上午9:00时前递交到招投标办公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定于2012年11月01日上午9:00时在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公室公开举行谈判。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身份证或授权书原件参加谈判。

7.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资质文件、报价、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承诺、工期、售后服务、业绩资料等,一式2份,其中正本、副本各1份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成册并封装在信封内并加盖封章。

8.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5楼521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13872717098。

湖北民族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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