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简称“采招中心”)是学校的直属单位,于2023年6月成立,由原“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分设。采招中心作为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具体实施采购与招标行为,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内设综合科、采购管理科。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制定采购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采购评审专家库”。
二、根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完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三、受理采购项目申报,组织审核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指导和监督采购与招标全过程,按程序完成采购。
四、负责处理项目质疑,协助监督部门做好项目督查检查工作,配合处理项目投诉。
五、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遴选、管理并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重大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
六、积极配合上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