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考核分流是针对在校研究生建立的筛选制度,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民大研发〔2020〕4号),现对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1年3月29日~5月10日
二、考核范围:2019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三部分,详见“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
四、考核组织
1.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制定中期考核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及标准等。
2.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中期考核工作;成立中期考核工作组,负责中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秘书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填写《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呈送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填写评语。
2.中期考核工作组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开题报告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上。
3.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查考核结果,审核无误后报送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将中期考核的最后评定结果通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①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②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一式三份,A3纸正反打印骑缝装订)。
2.报送时间:各培养单位一般应于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后一周内将中期考核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5月15日。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doc
附件2: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湖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