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现就2020级研究生导师选定及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
1.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遵循导师、研究生自愿原则,各学位点统筹协调,但不得以学科建设需要等理由要求学生转专业。
2.校内导师每学年度作为第一导师招生不得超过3人;校外导师原则上只能作为副导师指导研究生,若作为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必须有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且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每学年度学术学位硕导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专业学位硕导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截至2020年9月累计有3名及以上延期未毕业研究生的导师,最多只能指导1名新生。
3.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完成后,填写《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表》、《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各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留存。学生个人双选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命名:“学号-姓名-双选表”)、双选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命名:“学院-2020双选汇总表”)及EXCEL文档电子版统一压缩打包命名为“学院-2020双选”后发送到研究生处培养办邮箱。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
二、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
1.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各专业培养方案以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版本为准)。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要求等必须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培养计划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改动。
2.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和提交,各单位将培养计划纸质版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附-双选、个人计划制定相关表格、文件.rar
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