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培养单位自查、研究生处抽查、学校纪委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26日~11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
1. 教师课堂教学及管理是否规范(含实践教学),调停课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无迟到、早退等现象。
2. 教师授课进度是否符合教学进度计划及进度安排;
3. 教师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本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教案等;
4. 教师课程形成性评价(出勤、作业、论文、阶段性考核结果等)情况:是否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考核规定进行,是否与课程标准一致,是否有相关记载等。
5. 学生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事前请假、是否有请假条、是否有记录等。
(二)培养过程
6. 2018级研究生实验进度、论文发表情况、学业完成及毕业论文撰写情况等。
培养单位是否有相关工作记录、导师是否有指导情况记载、学生论文见刊或投稿情况记载、学生学业完成情况摸底、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等。
7. 2019级研究生开题情况
培养单位是否有相关工作安排、导师是否有指导记录、学生是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人才培养计划执行等。
8. 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完成情况。
培养计划制定过程记录、与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已完成网上提交和审核等。
四、检查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在11月20日下午5:3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由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学科建设科扫描后发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邮箱,扫描件命名示例:01-民社-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五、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2.各培养单位应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特别是近段时间正值奖、助学金评定的关键时期,更要加强对学生课堂考勤的检查、记录和处理。
3. 研究生处将对各培养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学期日常教学和教学秩序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相关文件对违反相关制度者进行处理。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