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将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报考点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报考费统一网上缴纳。
一、报考条件
(一) 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我省报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口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的往届生,网上确认须提供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在当地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
二、报名步骤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以及考生所报考单位2021年研究生招生公告等相关公告,了解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点接收范围、报名考试要求等重要信息,谨慎填报报考信息。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只接受高校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预报名,往届生(含2021年毕业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只能在网报时间期间报名,应届本科生可以选择预报名时间或者网报时间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或者报名成功已缴费、仍需要修改错误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无效,重新报名并缴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有效。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的,由学信网在报名全部工作结束后统一退还到原缴费账户。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缴纳报名费。2020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费标准: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为160元。
(三)网上确认。
考生于11月6日-10日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将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①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②自学考试在所报考单位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往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近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报考点当地的居住证(正反两面)。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7.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8.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9.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10.网上确认前考生应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可以保留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临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结束前,仍然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11.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报考点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三、2021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
2021年我省共设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46个,其中高校28个,市(州)考试机构18个。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详见附件《2021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一览表》(附件1)。
(一)武汉地区高校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1. 武汉市报考本招生单位的考生。
2.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外地(含省内其他市州和外省)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其中报考省内科研院所的,选择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
3. 报考空军预警学院、火箭军指挥学院的考生和空军预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二)全省报考湖北美术学院的考生一律选择湖北美术学院报考点报名,全省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到一律选择武汉音乐学院报考点报名。
(三)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汉阳区招考办、江夏区招考办、青山区招考办、江汉区招考办、硚口区招考办、东湖高新区招考办等9个单位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报考外地(含省内其他市州和外省)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市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其中东湖高新区招考办报考点只接收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报考我省科研院所的武汉地区考生,一律选择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
(四)武汉市以外地区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黄石市:①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接收接收本校应届生和黄石市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②黄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襄阳市: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襄阳地区、随州地区的考生。
荆州市:①长江大学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生和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的考生;②荆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宜昌市:①三峡大学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生和宜昌地区、神农架地区报考本校的考生。②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报考点接收宜昌地区、神农架地区报考三峡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黄冈市:①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生和黄冈地区、鄂州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的考生;②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报考点接收黄冈地区、鄂州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十堰市:①湖北医药学院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毕业考生(不包括报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应届毕业考生)及十堰地区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接收本校应届毕业考生(不包括报考湖北医药学院的应届毕业考生)及十堰地区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③十堰地区的其他考生可在上述两个报考点中任选一个报考。
孝感市:孝感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孝感地区的考生。
荆门市:荆门市招生考试局报考点接收荆门地区的考生。
咸宁市:湖北科技学院报考点接收咸宁地区的考生。
恩施州:①湖北民族大学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毕业考生和恩施地区报考湖北民族大学的考生;②恩施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恩施地区报考湖北民族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仙桃市: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收仙桃、天门、潜江地区的考生。
(五)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六)在我省工作或户口在我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报名。
(七)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安排在第三天考试,若招生单位对第三天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当咨询所报考招生单位后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上划分范围报名,并由相应报考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成网上确认。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的,一律网上确认不予通过。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将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将不予确认。
2. 网报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将对异地报名考生的户口、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信息进行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网上确认一律不予通过。
3.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慎重考虑好后再填。
如报名成功后,发现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确需修改的,应先取消错误信息,再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4.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 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② 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不遵守照上述规定,可能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后果;
③ 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需选择“其他”。
5.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三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及领取校验码事宜另行通知。
6.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平台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部署,考生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费,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将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等后果。
8. 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并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按教育部要求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支付的方式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按每人160元标准收取。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逾期不可补缴。
3.关于退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缴费。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账户。因此,凡多缴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缴费账户,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的,或未通过网上确认资格审核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网上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未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已经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信息。考生应该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审核可能不通过时修改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不得上传虚假、无关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审核其网上确认不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
3.所有考生均须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现在还未办理或者遗失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4. 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由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部分市州已开通网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并可进行真伪验证,详细信息可致电各地12333电话查询。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8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遵守我省各地防疫措施,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如实记录本人考前14天(12月12日-25日)的健康监测情况,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时交考点工作人员,主动配合考点其他各项防疫措施等。因考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点所在地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或者其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可能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研究生考试。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270、027-68880325,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附件:
1.2021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一览表
2.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3.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
附件1:
2021年湖北省研考报考点设置及生源范围一览表
序号 |
代码 |
报考点名称 |
联系电话 |
接收考生范围 |
1 |
4201 |
武汉大学 |
027-68754125,68752332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2 |
4202 |
华中科技大学 |
027-87541746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科技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3 |
4203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027-67885153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考生; ②接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4 |
4204 |
武汉理工大学 |
027-87651413,86551797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5 |
4205 |
湖北工业大学 |
027-59752000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6 |
420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027-88386706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7 |
4207 |
华中师范大学 |
027-67861488,67867707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师范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8 |
4208 |
华中农业大学 |
027-87280470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华中农业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华中农业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9 |
4209 |
湖北大学 |
027-88663060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0 |
4210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027-68890083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湖北中医药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1 |
4212 |
武汉科技大学 |
027-68862830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科技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2 |
4213 |
海军工程大学 |
027-83642841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和空军预警学院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
13 |
4219 |
中南民族大学 |
027-67843396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中南民族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中南民族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4 |
4222 |
武汉纺织大学 |
027-59367498,59367500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纺织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5 |
4228 |
武汉工程大学 |
027-87940025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6 |
4239 |
武汉体育学院 |
027-87191802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体育学院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7 |
4240 |
武汉轻工大学 |
027-83913149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轻工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武汉轻工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8 |
4241 |
江汉大学 |
027-84733251 |
①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江汉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江汉大学应届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19 |
4215 |
湖北美术学院 |
027-81317222 |
①接收省内报考湖北美术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20 |
4227 |
武汉音乐学院 |
027-88076720 |
①接收省内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21 |
4225 |
武汉市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8083065,88083063,88083060 |
①接收报考我省科研院所的武汉地区考生; ②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其他省内招生单位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22 |
4214 |
武汉市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2817946 |
接收武汉地区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23 |
4226 |
武汉市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7648451 |
24 |
4231 |
武汉市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4666276 |
25 |
4232 |
武汉市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7018933 |
26 |
4233 |
武汉市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6335227 |
27 |
4247 |
武汉市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5425250 |
28 |
4246 |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5857852 |
29 |
4248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027-86951702 |
接收武汉地区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及省外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
30 |
4243 |
湖北师范大学 |
0714-6570761 |
①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
31 |
4224 |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
0714-6356831 |
接收黄石地区报考湖北师范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32 |
4216 |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
0710-3617178 |
接收襄阳、随州地区的考生。 |
33 |
4211 |
长江大学 |
0716-8060564 |
①接收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
34 |
4230 |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
0716-8100847 |
接收荆州地区报考长江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35 |
4220 |
三峡大学 |
0717-6392638,6393256 |
①接收宜昌、神农架报考三峡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
36 |
4234 |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
0717-6450963 |
接收宜昌、神农架林区地区报考三峡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37 |
4221 |
黄冈师范学院 |
0713-8835189 |
①接收黄冈、鄂州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
38 |
4235 |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
0713-8877088 |
接收黄冈、鄂州地区报考黄冈师范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39 |
4229 |
湖北医药学院 |
0719-8878051 |
①接收十堰地区报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
40 |
4244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0719-8241492 |
①接收十堰地区报考湖北医药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毕业考生。 |
41 |
4236 |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
0712-2327336 |
接收孝感地区的考生。 |
42 |
4237 |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
0724-2447468 |
接收荆门地区的考生。 |
43 |
4242 |
湖北科技学院 |
0715-8250870,8250857 |
接收咸宁地区的考生 |
44 |
4245 |
湖北民族大学 |
0718-8437422 |
①接收恩施州报考湖北民族大学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毕业考生。 |
45 |
4218 |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
0718-8222066 |
接收恩施地区报考湖北民族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
46 |
4238 |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0728-3320662 |
接收仙桃、天门、潜江地区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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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说 明 |
1 |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
2 |
在我省工作或户口在我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报名。 |
3 |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安排在第三天考试,若招生单位对第三天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当咨询所报考招生单位后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
附件2
网上信息确认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一、网上确认流程:
二、网上信息确认需提交材料标准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材料标准
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如下图: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4)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7)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8)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如下图: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凝,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提交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
3.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4. 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材料
1.往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户口所在地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或报考点所在地的居住证。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
附件3
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本人郑重承诺:为配合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将严格遵守考试组织部门的防疫要求和相关规定,填写的以下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日期 |
是否有发热等异常症状 |
测量体温记录(℃) |
备注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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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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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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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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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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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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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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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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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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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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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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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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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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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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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考生如实填写,并在考试前用A4纸打印好,于12月2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入场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考生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