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周呈思)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决定》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其中包括编纂民法典。
记者: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将编纂民法典,这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怎样的意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麻昌华:
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个决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民法在学界被称作“万法之母”,其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不亚于宪法。宪法解决的是公权力的范围问题,而民法解决的是私权利的范围问题。对于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来说,民法典的制订可以让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现阶段,虽然我国民法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基本上都是以单行法的形式,而现有单行法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和矛盾,民法典的制定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各种民事单行法之间的矛盾,更有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民法典的出台将成为中国人民的权利宣言。
记者:宪法中已经提到了公民享有不受侵犯的各项权利,那么民法典的作用是怎样体现的?请举我们生活中的一两个例子来说明之。
麻昌华:公民的各项法定权利不可侵犯,宪法里面有这个意志,但具体规定还是要靠民法典来解释、来细化保护的方式。
比如公民隐私权的问题,其本身是公民人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只有《侵权责任法》提到了公民享有隐私权的问题,其他法律没有提到。民法典制定以后,会在相关内容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对于老百姓、公民来说,他这个方面的权利就会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了。
在一些违法强制拆迁的场所,往往会有拆迁户拿出宪法做辩护,违法拆迁涉及财产权中的所有权被侵犯,宪法虽然也规定你享有这个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但民法典是规定你这种权利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行使,被侵犯时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预见的是,民法典出台之后,任何组织或单位都无任何依据来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了。
记者:民法典的编纂和出台还将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吗?
麻昌华:不会再有太长的时间了,一直以来,制不制订民法典学界一直反复在争论,争了十多年了,现在中央决定把争论作一个终结。其实,国内理论上的准备已经很充分了,国际上的经验也很成熟,一旦决定出台就不会太费劲。从理论准备来说,国内学界的民法典版本就至少有5个以上,这样中央、全国人大的选择、参考余地就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