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民大校办发[2024]21号),按照《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院(部)进行考核,并报学工处审核,拟对阿依米尼萨古力·图尔荪等73名同学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
监督电话:方老师0718-8437500转8301
赖老师0718-8437500转8303
欧阳老师0718-8437500转8201
附件: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名单的公示.docx
湖北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