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校开展“两访两创”活动的通知》(鄂高工委〔2015〕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于2017-2018学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活动开展期间,全校师生积极参与,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效果。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决定:授予立人4栋317室等195个寝室“标兵寝室”称号,并按200元/寝室颁发奖金;授予博学2栋501室等1925个寝室 “文明寝室”称号;授予徐琼等146名同学“标兵寝室长”称号;授予李佳芮等77名同学“优秀寝室长”称号;授予曹婷婷等14名同学“优秀楼栋长”称号;授予骆元杏等87名同学“优秀楼层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寝室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新形势下的文明校园建设新成果。同时,希望全校学生以先进为榜样,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攻坚克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民族大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标兵寝室”名单
2.2017-2018学年度“文明寝室”名单
3.2017-2018学年度“标兵寝室长”名单
4.2017-2018学年度“优秀寝室长”名单
5.2017-2018学年度“优秀楼栋长”名单
6.2017-2018学年度“优秀楼层长”名单
鄂民院办发〔2018〕35号附件.docx
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