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我校2014年奖助学金发放在即,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的相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学校奖助学发放工作的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1、严禁班级、寝室或同学平分奖、助学金。
2、严禁以任何形式冲做班费和强制捐给他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捐赠)。
3、严禁作为勤工助学工资发放。
4、严禁任何个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教职工)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
5、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后,又组织学生集中上交平分、挪作班费或作毕业聚餐、就业奖励、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的,一经查实,对组织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未向学校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上交奖助学金的学生,取消受奖、受助资格,全额追回奖助学金。
6、教职员工要求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受奖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1、加强受奖、受助学生的后续管理,对在获得奖助学金后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者、本学期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科目达到两门(含两门)者、受资助后存在请客、送礼或有其它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者,要取消受奖、受助资格。
2、受奖受助同学要合理使用奖助学金,要利用资金切实解决自身困难,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3、希望同学们学会感恩、诚实做人、努力学习、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感恩母校、报效祖国。
4、请同学们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奖助学发放时机骗取钱财。
三、奖助学金发放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07188437500 曾老师15997715168
郑老师15997799889 赵老师18307180654
邮 箱:xsgzc_hbmy@126.com
学生资助中心微博:新浪微博@湖北民院学生资助中心
四、其它
1、请广大师生监督奖助学金发放情况,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上报,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从严处理。
2、为进一步加强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实行“观察员”制度,即安排老师或者学生对相关学院进行观察了解、暗访巡视,若有违规线索将及时上报学校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组织人员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抽查,核实奖助学金发放情况。
3、奖助学金预计在12月25日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通过学生工作网、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博发布,请同学们注意查收。同时请受奖、受助学生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若银行卡遗失、信息不准确等发放不成功,将通知各学院集中进行登记补发,请同学们不要将相关资料直接报学生资助中心。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