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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2014-06-27 10:12:28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限湖北省生源学生,其他省市生源见当地要求)

一、在校生续贷(2013年及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县级资助中心有权拒绝贷款),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申请表》原件一份,无需加盖公章;如学生本人不能前往现场,《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后邮寄给共同借款人。

3、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现场签合同。

4、办理时间:预计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有关部门公章(加盖公章部门在贷款前会统一规定,请注意查看公告及有关信息,但加盖公章部门不会是高校,也不会是县级民政部门)。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5、办理时间:预计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高校在录入回执阶段,要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学生资助网”或“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工作网”、县级资助中心网页;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湖北民族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热线:0718-8437500(节假日不上班)

(因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在维护中,系统操作流程待系统维护好后发布在相应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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