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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2021-11-26 14:13:51  来源: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1126日至2021122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系 人:王兆明
联系电话:18871802080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系 人:王丽丽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

 湖北民族大学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确认合格人员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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