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兆明 联系电话:18871802080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丽丽
传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室
湖北民族大学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确认合格人员信息.pdf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民族大学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Copyright©2013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序号:鄂ICP备0500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