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的会计、审计和基建项目设计(预)决算等岗位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现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的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6年7月5日至7月6日,地点在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桂花园校区行政楼四楼438室),联系电话:0718-8437559。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境外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以及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3、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