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关事项公告》,现就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在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行政楼三楼2号会议室)。
3.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对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同意,可以采取委托他人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委托书及确保资格复审资料真实可信的承诺书。
三、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其他招聘要求的必须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考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及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等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相关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联系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718-8209886)。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4.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湖北民族大学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后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5.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资格复审完成后,学校将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xxgkw.hbmzu.edu.cn:443/rsc/)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7.本公告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5月10日。公告期间,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异议的,请于5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18-8209886)。反映的情况要详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7日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